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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十大亮点 四大热点

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3月26日    浏览次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布,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6年7月2日
 
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十大亮点
亮点一:突出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概念。
本法将第二章的标题“野生动物保护”改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本法还规定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亮点二: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亮点三: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亮点四:把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列入保护范围。         
亮点五:扩大了野生动物伤害的补偿范围。
亮点六:明确提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制度。
亮点七:明确提出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作食品,或者使用非法来源的非保护动物制作食品。同时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亮点八:明确规范野生动物的野外放归和放生活动。
亮点九:针对当前国际上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猖獗现象,明确了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建立防范、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走私和非法贸易的部门协调机制,开展防范、打击走私和非法贸易行动。
亮点十:明确野生动物保护属于社会公益事业。
 
《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大热点
热点一: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要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要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该以利用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资源为主,要有利于野外种群的养护。
热点二:放生乱象如何规范?
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不能随意放生,产生危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热点三:野生动物名录如何适时调整?
对极度濒危的、原来等等级比较低的,要提高保护等级,对有些物物种可能要降级,可能其人工饲养的种群不再列入重点保护动物,而是列入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名单中。要求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
热点四:野生动物造成损失、伤害如何补偿?
按照当地补偿条例中规定的条款,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法律还明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