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保护区工作 >> 公众教育 >> 宣传教育 >> 正文

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在行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4日    浏览次数:

12月10日,陕西省法制宣传周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在陕西自然博物馆西广场隆重举办。陕西牛背梁自然保护区赵德怀局长、王惠英书记及相关科室10余名生态保护志愿者参与本次宣传活动。时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由陕西省林业厅、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陕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陕西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多家单位承办和协办。本次宣传活动进行了精心准备,现场布置了各单位宣传展板、宣传折页,并由志愿者解答现场群众的提问和互动交流,并组织了省树、省鸟、省花及陕西省最可爱野生动物评选活动现场投票。
据了解,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了“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放生乱象如何规范?野生动物名录如何适时调整?野生动物造成损失、伤害如何补偿?”共四个热点问题。具有“突出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概念、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等十大亮点。
活动现场,参与群众提出了“自然保护区主要做什么工作?陕西省野生动物有哪些种类?陕西大熊猫和四川大熊猫有什么不同?”等问题,志愿者一一进行了热情解答。参与现场评选活动的一些小朋友第一次认识了林麝、朱鹮、羚牛等野生动物,他们饶有兴趣的了解了这些动物的习性特征和外观体型,然后认真填写选票,为自己心目中最支持的物种投出了宝贵一票。
我局局长、陕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赵德怀会长在现场表示,新《野生动物保护法》需要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各林业单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都应该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宣传介绍,既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全局工作,又能有效促进各单位具体保护职责的落实完成。(马宇/文 王晓亮/图)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