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保护区工作 >> 资源保护 >> 保护措施 >> 正文

盲目“放生”要不得

来源:牛背梁    发布日期:2013年1月14日    浏览次数:

近两年,我在前往保护站的途中,经常会在路面上看见惨遭车辆碾压的蛇尸,尤以秦岭梁段数十公里最为集中,常常每隔几十米便有一处血肉模糊的痕迹。
这种现象让我十分讶异!以前在保护站工作时,每逢春秋两季早晚温差较大时,会偶尔见到爬上公路“晒太阳”取暖的蛇,却从未见过如此大规模的蛇群聚集,难道是动物保护取得了成效,秦岭野生蛇类的数量上升了?
带着疑问,我询问了保护站的同事,他们的述说为我解开了这个谜。原来这竟然是一些民间放生团体的杰作。之所以将蛇放生,是出于佛教慈悲救度的理念与精神。
“放生”典出大乘佛经,是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在佛教传统中,将被捕获的鱼、鸟等生类放之于山野或池沼之中,使其不受人宰割、烹食,便称为“放生”。在佛教传统中,放生是护生理念的一种特定实践方式,众生最宝贵的就是自己的生命得以重拾生机,救他们的命,他们感激最深,所以功德至大。在佛教中,更有“救一命胜造七层宝塔”的说法。而历代高僧大德也对放生的百种福德多有表述,各地的寺院庙宇也多建造有“放生池”“放生园”等。
事实上,类似的放生行为并非只限于秦岭。打开网页搜索,上面关于有组织的、大规模放生的信息比比皆是。例如:“吉林通化数千条蛇爬上公路,引发恐慌,地震局称非地震前兆,是人为放生造成”、“牡丹江蛇群爬上公路被压死”、“营白公路上发现蛇群”……通过了解得知,在全国各地都有专门的放生团体,他们会定期组织放生活动。在佛诞日或其他节日,更会集合许多人、筹募许多善款,整批买下鱼、鸟、龟来放生。这类活动对人数没有特别的规定,三两人即可成行,几十人亦可。
对于这些信徒的初衷,我是可以理解的,但对采用“放生”这种方式却不敢苟同。
乍看起来,放生是让动物回归自然的善举,但事实证明,并非良好的初衷都会有人们期望的良好结果。这种缺乏专业知识的行为会导致许多问题,甚至引发生态灾难。
首先,被放生的动物要对新环境有个适应过程,食物、环境条件、天敌等都直接关系到它们能否存活。如果当地生境不适合被放生动物,它们很可能死亡,例如:将南方蛇在北方放生,它们会因冬季的寒冷被冻死。一些被放生的动物,由于长期被人豢养,已经失去了野外生存的能力,这样的动物被放生,绝大多数会在一天内死亡。因此,随意放生动物的行为,实际上是变相的杀死它们。
其次,一些生存、繁殖能力很强的非本地动物被放到野外,很可能会泛滥成灾,形成“外来物种入侵”的局面,打破当地的生态平衡,大量消耗当地资源,导致一些当地物种的灭亡。例如有一种被称为“清道夫”的鱼类被放生到野外,成功的适应了南方的环境,大量繁殖,使得闽江和珠江流域的许多土著鱼绝迹。
再次,一些被放生动物身上携带大量的病菌、疾病,会通过与其它野生动物的接触进行传播,对当地的动物,甚至人类造成极大的健康隐患,不久之前,那场使全国如临大敌的禽流感难道还不能使人类警醒吗?
由此看来,这些不顾后果的放生行为还能被称作善举吗?短时间内便可能造成成百上千种动物死亡,给环境和人类造成隐患,严重的说,这难道不是一种违法行为吗?
放生行为不但是对动物、对放生地环境的不负责任,还会衍生出各种各样连放生者自己都始料未及的社会弊端。最严重的是,这种盲目的放生不但没有达到放生者的初衷,反而刺激了非法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甚至催生出一个“产业链”。在大规模的“买生”需求下,不法商贩在野外大规模的捕捉野生动物,然后专门提供给放生者,逐渐形成一条为放生而转运的恶性循环产业链。这一点,从西安市西仓花鸟鱼虫市场的火爆中便可窥得端倪。
放生者的盲目行为,折射出了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宣传教育工作仍需重视等问题,作为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向放生者宣传放生所涉及的有关科学知识、法律等,严查保护区内乱捕乱猎、贩卖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为从根源上斩断捕猎和买卖野生动物这两个关键环节上做好自己应做的事情。(文/科研科 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