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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背梁自然保护区干部任用工作有了新举措 拟任科级干部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来源:adodb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牛背梁自然保护区干部任用工作有了新举措

拟任科级干部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强晓鸣

局党委书记王惠英做考前讲话并宣读了省林业厅的相关文件规定

      2009年陕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明确提出“今后凡拟提拔为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公示期内都要接受所属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任前廉政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暂缓任用,补考不合格者不予任用。”省厅及时制定下发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并于今年上半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廉政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下半年开始将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正式列入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制度程序。为加强牛背梁自然保护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整体素质,牛背梁自然保护区党委决定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扩大至副科级以上干部,11月中旬,对6名拟任科级干部组织开展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目前,已形成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以考促廉的良好局面,为选人用人加了一道廉政关,使学廉、思廉成为一门必修课。

局纪委书记强晓鸣同志宣布考场纪律

      一是制定制度,构筑牢固基础。根据陕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及《中共陕西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4月中旬,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对象、内容、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内容,为考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场

      二是规范程序,考试有序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公示期内进行,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委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负责对任前廉政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组织考试的每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考试之前,局党委负责通知应试人员,并协助提供考试辅导资料。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提前从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提取试题。考试按原计划如期举行。开考前,局党委书记王惠英同志宣读了省林业厅的相关文件规定,纪委书记强晓鸣同志宣布了考场纪律。考试中,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确保了考试的严肃性。考试结束后,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认真批阅。

拟任人员正在认真答卷(1)

拟任人员正在认真答卷(1)

      三是运用结果,做到以考促廉。经测试,6名拟任科级(含副科级)人员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具备了正式任命的条件。11月13日,拟任科级干部公示期结束。14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相关人员大会,宣布了对拟任人员的正式任命决定。截至目前,已将试卷全部纳入个人廉政档案。档案中记录了科级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年终考核、重要奖惩等情况,可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及调动时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通过严格考试结果运用,使考试成绩不仅成为选人用人的依据,也促进了领导干部知廉、学廉、促廉、用廉的积极性。

拟任人员正在认真答卷(2)

拟任人员正在认真答卷(2)

      此次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以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及担负职责必须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重点内容,是一次带有促进作用的法纪普及,体现了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思想,标志着陕西省林业系统任前“考廉”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是牛背梁自然保护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廉政教育的一项新举措,是在干部任用方面所做的一种有益尝试。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将考试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是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廉政学习的一项“硬措施”,可促使科级干部掌握一些基本的、必备的廉政知识,为廉洁从政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同时,增强了他们今后继续坚持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当然,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仅仅是反腐败工程中的一个环节,其作用是有限的。廉洁从政是一个始终如一、严格约束的行为过程,是一个需要时时、事事、处处警钟长鸣的实践过程,廉洁从政的真正“考场”不在试卷上,而在清清白白做事、明明白白做人的过程之中,只有用行动践行廉政的人,才能令人信服,令群众满意。(局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