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山地区人为干扰现状与管理对策
来源:牛背梁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3日 浏览次数:
光头山地区地处牛背梁自然保护区西部,该地区海拔落差大(1100~2886
1 自然概况
光头山地区位于长安、宁陕二县交界处,泛指210国道沿线,包括西梯子沟、干沟、白羊爬、转角楼、麦积垛、月亮崖、鹿角河、西平沟等在内的秦岭中山和亚高山区域,总面积2039hm2。地形复杂,北坡多平台缓坡,南坡多峡谷峭壁。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具有垂直差异明显的山地气候特点。年均气温8~10℃,极端最高气温
2 周边社会经济状况
区域内有陕西省电视转播台(820)、广播信号转播站(205)、长安区沣峪林场鹿角河工区及秦岭梁顶管护站等4个驻地单位约44人在此工作。周边涉1区1县2镇474户1813余人,建有农家乐43户,旅游开发接待点2处(见附表1)。牛背梁保护区核心区与沣峪林场、宁东局沙沟林场国有林相接,缓冲区与集体林、个人柴山及国有林交错相接。光头山地区交通便捷,南北有210国道相接,东西有红岭路贯穿其中。
周边3个村组地处秦岭腹地,属高寒农耕区,社区群众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林副业生产及劳务输出,农业生产不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林副业生产及外出务工输出收入比重大于农业收入。群众对森林资源依赖较大,个别农户长年以挖药、采割、偷猎等维持生计。据调查,2004-2008年,周边社区居民人均年收入在700-1200元之间。
表1 光头山地区周边社区情况
村组名称 |
人口 |
农家乐(户) |
旅游开发(处) | |
户数(户) |
人数(人) | |||
长安区栾镇鸡窝子村 |
45 |
260 |
26 |
1 |
长安区栾镇大坪村 |
28 |
107 |
2 |
1 |
宁陕县广货街镇沙沟村 |
401 |
1446 |
15 |
|
合计 |
474 |
1813 |
43 |
2 |
3 光头山地区保护管理现状
光头山地区原属长安区沣峪林场经营管理范围,2003年6月该区域70%的林地正式移交给牛背梁保护区管理,系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红岭路是进入光头山地区的唯一行车道路。要进入沣峪林场辖区,首先须经过牛背梁保护区辖区,由于历史原因,沣峪林场在秦岭梁分水岭处(牛背梁保护区入口)建立了
4 人为干扰情况
经多年调查观察,记录到的人为干扰活动主要包括旅游、挖药、偷猎、采割、施工活动共5类。其中,旅游、挖药、偷猎、采割活动范围较大,人员较为分散,干扰强度较大。施工有明显的季节性,受施工范围的限制,人员相对集中,易于管理,干扰强度较小(见表2、表3)。
4.1 人为干扰种类、范围及强度
旅游以自驾游、“驴友”、 户外登山等方式为主,随着沣峪林场在该区域旅游开发力度的加大,入区观光旅游客流量逐年增加。尤其在5~12月间的节假日、周末进入林区旅游人员较多。一般从秦岭梁顶分水岭、西平沟、蛤蟆沟、鸡窝子等处进入,主要集中于红岭路沿线、三叉路口、光头山、麦秸垛、甘沟脑等区域。据专项调查和日常巡查监测结果显示,仅2008年进入该区域的观光旅游人数约5853人次,车辆206辆/次。在旅游旺季的节假日及周末,日进入人数可达100多人。
近几年来,由于市场对野生药材的需求,挖药成为部分社区群众收入的主要来源,呈现出范围广、流动性大的特点。挖药主要集中在每年4~11月间西平沟、梯子沟、甘沟、鹿角河、白羊盘、十八盘、转角楼等低山沟道处,所挖药材以猪苓、赤药、扣子漆、盘龙漆等为主。挖药人员主要来自保护区周边长安区大坪村、鸡窝村、沙沟村,经常参与挖药活动的有20多人,也有少量外地人租住道班、民房或鹿角河老工区,季节性的开展挖药活动。
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滥砍乱伐林木现象几乎消失,但在林权接交时,保护区与沣峪林场在红岭路问题上存在遗留,导致采割活动的发生。如2008年先后2次发生割松花竹,涉及人数10余人,主要为红岭路沿线及梯子沟、白羊爬等低山区域。此外,也有少量社区群众在梯子沟、白羊爬及集体林内偷割松花竹(大坪村有2~4人)。
每年11-12月底,有部分社区群众进入鹿角河、梯子沟等地下套猎捕野生动物。2008年,保护区工作人员先后在两地发现套取猎杀斑羚、小麂等野生动物的钢丝圈套6个。据当地村民反映,还有来自沣峪口的外地人在区内下套,甚至有个别偷猎者在进入冬季后就一直住在废弃的鹿角河老工区或租住在大坪村农户家,尤其在雪后偷猎现象比较严重。
陕西省电视信号差转台(820)工作人员长年驻扎在光头山顶,红岭路是他们进出的唯一通道。2008年,省电视信号差转台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对红岭路道路进行了建设维修,施工人员最高可达80余人/天、施工运输机具3辆/天。(详见表2,表3)
表2 光头山地区人为干扰范围分析表
干扰类型 |
干扰范围 |
干扰时间 |
旅 游 |
红岭路沿线、三叉路、光头山、麦秸垛、甘沟脑 |
5~12月份 |
挖 药 |
梯子沟、甘沟、鹿角河、白羊盘、十八盘、转角楼 |
4~11月份 |
偷 猎 |
梯子沟、甘沟、鹿角河 |
11~12月份 |
采 割 |
红岭路沿线、白羊爬 |
5~12月份 |
施 工 |
光头山顶、红岭路维护 |
6~10月份 |
车 辆 |
红岭路维护、三叉路、麦秸垛、光头山 |
5~12月份 |
表3 光头山地区人为干扰强度监测表
月份 人为活动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合计 |
强度 |
旅 游 |
24 |
32 |
29 |
37 |
685 |
767 |
897 |
796 |
963 |
734 |
564 |
325 |
5853 |
+++ |
车 辆 |
2 |
3 |
3 |
5 |
14 |
18 |
32 |
44 |
47 |
16 |
12 |
8 |
206 |
++ |
割 竹 |
|
|
|
|
|
5 |
|
|
|
|
|
6 |
11 |
+ |
挖 药 |
1 |
|
|
4 |
6 |
6 |
5 |
4 |
|
3 |
2 |
3 |
34 |
++ |
施 工 |
陕西省电视信号差转台(820)在光头山顶进行房屋改造及红岭路道路维修 |
++ | ||||||||||||
偷 猎 |
在鹿角河、梯子沟各捡到钢丝圈 4个、 2个 |
+ | ||||||||||||
备注 |
1、旅游形式主要以各种户外俱乐部组织、登山爱好者、探险居、自发驴友居多,有团队,人数不等; 2、干扰强度:“+”号越多,表示干扰强度越大 |
4.2人为干扰带来的影响
据调查,光头山地区旅游的无序开发及盗割、采集等人为干扰对该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种群扩散、森林防火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扰乱了野生动物的正常活动规律,阻隔了动物迂回扩散的路径,相互之间被隔离,形成更小斑块状的栖息地。其分布活动范围表现出向光头山西南方向(鹿角河、大寺、漫沟、蒿沟等)转移的趋势,在光头山、三叉路、麦秸垛、西平沟、红岭路沿线等一些适宜羚牛等野生动物活动的沟道及区域已很难遇见动物的踪影。此外,光头山地区地处高海拔,植物物候生长期短,生态十分脆弱,植被一旦破坏就难以恢复。由于盗割,使得以松花竹为主要食物来源的羚牛等野生动物的食物资源减少,现存栖息地和采伐后自然恢复的生境远不能满足羚牛等野生动物种群发展的需求。此外,随着流动性人为活动的增加,光头山地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据统计,仅2003-2008年间,牛背梁保护区周边社区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火警就占到火警总数的97%以上。
5 保护管理对策
5.1积极开展小型科研监测工作。加强对光头山地区羚牛等野生动物对栖息地选择、种群动态消长、种群大小及人为活动的监测和研究,组织人员做好做游客承载量和环境影响测算及评估工作,为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5.2加大对旅游活动的管理。保护区应在与沣峪林场协调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措施,禁止旅客在羚牛繁育、活动频繁期及森林防火期进入该区域,其他时间应限制入区人员的活动范围及人数。对入区门票应实行监管,双方共同为区域内的生态安全承担责任。
5.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介,“爱鸟周”、“防火宣传月”、“科技之春”等特殊时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在重要路段及入口处建立流动检查站,设立警示牌、发放宣传单、发布公告,在保护区四周增埋界桩,在红岭路入口处埋设界牌,对外来人员及时疏导和规劝,以防止和减少破坏资源行为的发生。
5.4 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联系。积极申请社区共管项目,尝试性的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居民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减少社区群众对资源的依赖。积极调动当地群众保护自然资源、参与保护事业的主动性,进一步减少对光头山地区自然资源的干扰强度和破坏压力。
5.5严格执法和日常巡护稽查工作。加强对巡护人员的监管力度,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及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范围和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效能。要不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入区行为,对触犯法律、法规者,依法严惩,确保保护区资源安全。
5.6加强对光头山地区的管理。应严格禁止人为干扰活动进入保护区核心地带。要加强对该地区野生动物及人为干扰情况的管理,尽快扭转该地区无序管理现状。要对区域内工程施工进行动态监管,限制大型施工机具及运输车辆进入,可尝试向施工方收取一定额度的环保保证金。应加大对入区游客的跟踪监管力度,确保对环境的有效保护。召开驻光头山地区单位协调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光头山地区资源管理方案》,明确各方的管理使用权限。可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研究探讨光头山地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要在处理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共赢,从而实现光头山地区的有效管理。(广货街保护站)